一、已被保全的房產還能再次保全嗎
同一房屋已經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其他法院不得重復保全,但其他法院可以輪候保全,保全措施解除后,已經登記的保全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
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查封、扣押、凍結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對已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允許其他人民法院查閱有關文書和記錄。
其他人民法院對沒有登記的財產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制作筆錄,并經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及被執行人簽字,或者書面通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2、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4、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同一房屋已經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其他法院不得重復保全,但其他法院可以輪候保全,保全措施解除后,已經登記的保全生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有期徒刑緩刑算不算有期徒刑
2020-12-27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2020-11-25臨時工在上班途中受傷也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嗎
2020-11-21養子女對生父長時間扶養有繼承權嗎
2020-11-28戶籍證明能否證明婚姻關系
2021-02-15后續治療費訴訟時效怎么算起
2020-12-11個體戶營業執照申報手續是什么
2021-02-21虛擬貨幣是什么
2021-03-15惡意競爭如何處罰
2020-11-28沒履行監護權可否不贍養
2020-11-13什么叫男女平等?
2021-03-03老婆出軌離婚孩子歸誰可以探視嗎,撫養權判定條件
2021-02-17挪用公款 承擔什么責任
2021-01-27關于噪音擾民哪個部門能有效的管理
2021-03-02競業限制對在校學生有效嗎
2021-02-23投保人壽保險可能會存在哪些誤區
2020-12-28免責條款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22保險合同成立有什么要件
2021-02-07人身保險存在風險嗎
2021-03-06發生車禍理賠多久時間有效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