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全需要多長時間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要在受理申請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申請保全需要多長時間”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要在受理申請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受托人管理國有金融資本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2020-11-29質押物是否可以自行變賣
2021-03-03朋友行政違法會如何處罰
2021-03-04借條上的名字寫錯了怎么辦
2021-01-05不安抗辯權在什么時候使用
2021-02-20房屋土地轉讓違約金怎么算
2020-12-08房子解押和過戶可以同時進行嗎
2021-01-03國企簽勞動合同嗎
2021-01-22入職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2021-03-15崗位變更合同書怎么寫通知
2020-12-10終止勞動合同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什么
2020-11-15實習期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事故屬于工傷嗎
2020-12-10在職勞動糾紛申訴期是多久
2020-11-25購置房屋怎樣辦理保險
2020-11-17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的主要權利有哪些
2020-12-31保險合同當事人的特殊性是如何體現的
2021-02-26保險公司該不該為無責任事故車輛買單?
2021-03-07重復保險理賠款并不會增多 超額投保得不償失
2020-12-09綿陽居民保險報銷比例
2020-11-28什么是網絡投保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