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shù)胤ㄔ菏欠袷芾恚稍摲ㄔ阂榔鋰鴥?nèi)法決定。
3.在國內(nèi)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nèi)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nèi),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nèi)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nèi)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nèi)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關于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辦理;由外國法院受理的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的離婚案件,按外國的法律規(guī)定辦理。
該內(nèi)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沒經(jīng)過業(yè)主大會選舉成立的業(yè)主委員會合法嗎
2020-11-20撫養(yǎng)費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模板
2021-02-26離婚案答辯狀怎么寫
2020-11-24交通事故訴訟的有效時限
2020-11-23買期房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2021-03-04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期該怎么做
2020-12-11工傷賠償與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01實習期可以直接離職嗎
2021-03-06合同法定解除,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2021-03-10航班延誤賠償多少錢
2020-12-15保險公司未盡告知義務難免責
2021-01-20狀元紅兩全保險
2021-02-11被車撞了出院再入院保險公司會報嗎
2020-12-29如何辦理保險索賠程序
2020-11-10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及其概念是什么
2020-12-01拆遷補償合同是否有時效限制
2021-01-09征地沒有給補償款,該怎么維權
2020-11-29農(nóng)村老屋拆遷補償與戶口有聯(lián)系嗎
2021-01-11征地拆遷中,公攤面積有賠償嗎
2020-11-25拆遷不給安置房怎么辦
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