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辯護詞
1、首部。首行要寫明標題。
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2、正文。在具體制作法庭辯護詞時,分兩段。
(1)第一,向法庭說明出庭行使辯護權的根據(jù)。第二,向法庭講明辯護發(fā)言的根據(jù)。第三,簡要但明確地概述辯護人對案件的基本看法。
(2)第一,從控訴方對犯罪事實的認定方面來辯護。第二,從法律適用方面進行辯護。第三,從情理方面進行辯護。
前言:主要有三項內容: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辯護理由:是辯護詞的核心內容。是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fā),對照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jù)。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于何種罪名、有列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問題上展開辯論和論述。
結束語: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船講兩個內容: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某某某
年?月?日
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刑法第400條第2款),是指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后繼續(xù)犯罪,給社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危害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條第二款?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四條?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律師為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被告人辯護的,律師主要從被告人在執(zhí)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行為進行辯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wǎng)進行咨詢,律霸網(wǎng)有專業(yè)的律師為你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喝多少酒算酒駕
2020-12-19公司注銷不肯補償員工怎么辦
2020-11-20B超有漏診醫(yī)院不服判
2021-03-16安徽省2013年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2021-03-02婚前借款作為彩禮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2020-12-11子女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給付贍養(yǎng)費嗎
2021-02-18剛出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2021-02-14到法院能和娘家人斷絕關系嗎
2021-03-02商業(yè)銀行取得執(zhí)照六個月內未開業(yè)怎么辦
2020-11-21學校是否有權強制學生上晚自習
2020-12-29民間借貸房產抵押流程有哪些
2020-12-28數(shù)罪并罰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2020-12-10認定勞動關系司法解釋三規(guī)定是什么
2021-02-05勞動調解途中反悔怎么辦
2021-03-20綜合意外險保障范圍是什么
2020-11-18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規(guī)定是什么
2021-01-31產品責任糾紛歸責與舉證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2-14財產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沒有法律依倨
2020-12-05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的恢復是怎樣的
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