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什么程度才屬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
由此可見,只要是家庭成員采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傷害的后果,即構成家庭暴力,這與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沒有直接的聯系。
家庭暴力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法律規定當中,對于家庭暴力的認定雖然并不能說極為的明確清晰,但是仍然是有據可依的,?關鍵在于受害人精神和肉體是否受到了明確損害,?建議遭遇了家庭暴力的情況可以聯系律師處理,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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