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家庭暴力離婚受害方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因家庭暴力離婚,受害方可請求損害賠償。
對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大多不會選擇直接離婚,而是希望通過調解緩解夫妻之間的矛盾。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申請調解。
如果通過多次的調解都無法使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改過自新,不再作出傷害夫妻感情和夫妻生活之事,受害一方應該積極的采取措施,不再讓自己受傷害,離婚是此種情況下最好的解決途徑。作為受害方,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請求實施家庭暴力者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多分割財產,或者請求補償。
二、家庭暴力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條件
1、必須由無過錯一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無過錯方沒有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不能主動干預、處理。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無過錯方是與過錯方存在有效婚姻關系的配偶一方。其他人,如子女、無效婚姻、被撤銷婚姻中的“配偶”等因一方過錯行為受到損害的,不能適用離婚損害賠償,從而無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只能按照一般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處理。
2、必須向有過錯方提起。承擔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即只有與無過錯方形成有效婚姻關系的配偶才是賠償義務主體,其他人,如與有配偶者重婚、同居的第三人,不屬于離婚損害賠償的義務主體。
3、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為無過錯一方的專屬權,權利的行使與否,只能由權利人自己決定,在未決定之前不得讓與或繼承。但是該權利一經行使,則同普通債權無異,具有移轉性,是可以轉讓與繼承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家暴、存在重婚的情況或者遺棄家庭成員,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因為這三種情況屬于婚姻過錯方,可以在進行訴訟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進行賠償。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間借貸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2021-02-17被家暴離婚財產怎么判
2021-02-20以新貸歸還舊貸不是同一保證人是否繼續擔保
2021-02-26債權優先于物權的情形有什么
2021-02-15匯票提示付款無應答是否是拒付
2021-03-23老年人的立遺囑權應該如何保護
2020-11-18申請撤銷強制執行后多久解凍
2021-02-06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需要哪些
2021-02-19離婚案件訴訟中能不能申請回避
2020-12-22江蘇海門離婚兒童撫養費標準
2021-01-15央行下發通知2016年4月1日起網銀轉賬將免費
2021-03-22合同生效后有異議怎么辦
2020-12-04集體土地怎么進行轉讓
2020-12-25拿到公證書后怎么過戶
2020-12-26裁減試用期員工也應支付經濟補償
2021-03-14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不管怎么辦
2020-12-03搶救傷者非醫保用藥費用商業險公司是否應予理賠
2021-03-11交通工具意外保險條款有哪些
2020-11-25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
2020-11-09免責條款未說明 保險公司輸官司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