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樣應對
面對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時解除婚姻關系,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發現對方有暴力傾向,并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期望他能夠懺悔并痛改前非是不實際的,應盡早解除婚姻關系,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及時向司法部門求助
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并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鑒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要容忍就過了,更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征性處理就行了。
三、一旦決定離婚,要冷靜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
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位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位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
四、防患于未然,經濟上獨立
發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很多,但是受害者經濟上獨立的話,一方面提升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為日后離婚減少了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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