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官司應該怎么樣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應負擔必要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費和教育費,其期限由雙方約定;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定。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支付贍養費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訴被告。
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是: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關系的證據;2. 血緣關系證明,如戶籍登記證等;3.法律上的收養關系證明,如收養、收養協議、收養公證、收養登記等;4. 個人生活狀況的證明;5. 被告人的收入證明,如工資證明、收入證明等;6. 7.父母是否去世或無力贍養的證明,例如死亡證明書、殘疾證明及入息證明等。收入大幅減少的證據及是否影響正常生活,例如薪金證明、收入證明及現時居住情況證明等。如果法院裁定對方支付贍養費,另一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應當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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