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婚罪(刑法第259條第1款),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婚姻法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二、客觀方面
1、行為人違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規定;
2、行為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三、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本罪的犯罪對象是現役軍人婚姻,因此非現役軍人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可構成本罪主體,現役軍人和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也可構成本罪主體;兩個現役軍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們的配偶都不是現役軍人,不構成本罪主體。
四、主觀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構成破壞軍婚罪的行為有哪些?
破壞軍婚罪,是僅存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通奸罪,主要是對非軍人和軍人配偶間發生的外遇進行判刑,但是如果是兩個軍人之間的奸情,在他們配偶都不是軍人的情況下,則不構成破壞軍婚罪。破換軍婚罪的行為類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具體給大家介紹這幾種類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后果的。
在生活中我們遇到很多事情都需要專業法律人士幫助,如果你有任何疑問,可以來律霸網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已婚男所立將財產贈與同居女友的遺囑是否有效
2020-12-25債權債務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10集體房產證的房子能過戶到兒子名下嗎
2021-02-04企業破產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020-11-20哺乳期公司部門解散可以拒絕調崗嗎
2020-12-01勞動爭議管轄權包括哪些內容
2020-11-21能要回給妻子的彩禮嗎?
2020-11-26股權激勵糾紛是否屬于勞動仲裁
2020-11-21涉及到勞動爭議的檔案保存期限為幾年
2020-12-19保險合同為什么會終止
2020-12-01什么是保險合同
2021-03-21把人撞傷了保險怎么賠
2021-03-11交通肇事罪保險賠償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2020-12-22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簽終生嗎
2020-12-25拆遷補償能否按照遺囑進行分割
2021-02-01農村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哪幾種
2021-01-30拆遷安置房交易條件和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27項目征用土地報批的程序是怎樣
2020-11-28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2020-11-12宅基地拆遷政策詳解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