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我院的受案范圍
我院管轄浦東新區范圍內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婚姻家庭、繼承、物業服務、人身損害賠償、交通事故、勞動爭議以及群體性糾紛案件;
2、訴訟標的額5000萬元以下且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均在上海市的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案件;
3、訴訟標的額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上海市的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案件和涉外、涉港、澳、臺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案件;
4、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審理的第一審民事、商事、知識產權案件。
三、起訴應遞交的材料
1、起訴狀正本和副本
正本一份,副本的份數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遞交。副本尾部“起訴人”簽名及蓋章不能復印。
2、起訴所依據的證據材料,并列明證據材料清單
證據材料清單上注明證據名稱、份數、是否原件、證明的對象等。證據材料的份數與起訴狀的份數相同。起訴證據材料一般包括:
(1)證明原、被告之間具有法律關系或身份關系的材料。例如:合同糾紛,應提供合同或證明合同關系的其他書證等材料;婚姻糾紛應提供結婚證書等材料。
(2)證明違約或侵權等糾紛事實的材料。例如:合同違約糾紛,應提供履行和違約情況的材料;侵權糾紛,應提供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的事實材料等。
(3)其他證明糾紛的發生、過程、現狀的證據材料。
(4)受訴法院有權管轄的證據材料或事實依據。
3、原、被告訴訟主體資格證明
(1)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身份證明材料;委托他人遞交起訴狀的,應遞交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身份證明材料;如果原告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的,遞交法定代理人與原告的關系證明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身份證明材料。
(2)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經工商或職能機關登記的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成立資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應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等基本情況;以被告經常居住地在本院轄區而向本院起訴的,應提供基層組織或物業管理部門出具的被告在該處居住滿一年的證明;被告是本市居民且原告聘請律師代理訴訟的,應提供被告的公安戶籍身份資料。
(4)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原告應提供被告的近期基本登記信息資料;如果被告系外省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原告確實不能提供其近期基本登記信息資料的,必須準確提供被告的名稱、住所地等情況。
4、送達地址確認書
原告應提供自己準確的訴訟文書送達地址。
5、涉外、涉港、澳、臺訴訟需注意的事項
(1)原告為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親自來法院遞交起訴狀的,應出示證明其身份的證件(例如護照,港、澳、臺居民通行證等),并提供復印件。原告委托他人遞交起訴狀的,應遞交經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從我國領域外寄交起訴書、授權委托書及證據材料的,或者向法院提供的證據材料是在我國領域外形成的,起訴書、授權委托書及證據材料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
(3)當事人從港、澳、臺地區寄交起訴書、授權委托書及證據材料的,或者向法院提供的證據材料是在港、澳、臺地區形成的,應當辦理相關公證手續。
(4)起訴書、證據材料及授權委托書等是外文的,應同時提交中文譯本;如果需要向外國當事人送達材料的,還應同時提供被送達當事人所在國的官方文字譯本。譯本應由**上外翻譯總公司、上海市外事翻譯工作者協會等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翻譯。
四、起訴狀的格式
起訴狀有格式要求,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署名和時間四項內容。
【樣式】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附:本起訴狀副本份
起訴人:
年月日
【書寫說明】
1、當事人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郵編及聯系電話。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地、郵編及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錢款的,寫明金額;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什么行為或為什么不行為。
3、事實與理由:應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陳述起訴的原因。事實包括糾紛起因、過程、現狀等。
4、署名和時間:起訴人是自然人的,應由本人簽名(不能書寫姓名的,可以捺拇指印);起訴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加蓋單位公章。時間要填寫準確,起訴狀上簽署的時間與實際遞交訴狀時間不一致的,原告應注明實際遞交時間,實際遞交訴狀的時間為正式起訴時間。
5、起訴狀的紙張大小為A4(210*297毫米),必須用墨水筆(黑色、藍黑色)書寫或打印。
五、訴訟費用的交納
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經濟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司法救助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繳納通知書次日起的七日內至指定的銀行交納案件受理費。逾期不交且沒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案件受理費的,人民法院將依法按照當事人自動撤訴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過錯認定要求有哪些
2020-12-31雇傭人員侵權他人的如何賠償
2020-11-25中止探望權程序有哪些
2021-01-18非直系親屬能贈予嗎
2021-01-07贍養父母有標準嗎,具體標準是什么
2020-11-23管轄小結
2021-02-28老師打傷學生學校承擔什么責任嗎
2021-01-02土地確權后能否做擔保抵押
2020-12-02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15將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是否合法
2020-12-29醫療意外保險可以包含死亡保險責任嗎
2020-12-06投保壽險時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壽險的保險金如何給付
2021-02-11什么是保險經紀人與代理人
2021-01-29某公司訴張某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2-27不可抗辯條款的期限是多久
2021-02-05教練車出事的保險公司會賠嗎
2020-11-11拼車一族該如何購買有效的保險
2021-02-22安全責任事故保險拒賠的理由
2020-11-11事故責任認定以后保險公司拒賠怎么辦
2021-03-19保險公司“無責免賠”真的能免責嗎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