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案件律師態度差可以投訴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民事訴訟案件的,代理律師態度差的,委托人是可以向律師協會投訴的,也可以終止代理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十六條?律師協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三)制定行業規范和懲戒規則;
(四)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對律師的執業活動進行考核;
(五)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
(六)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實施獎勵和懲戒;
(七)受理對律師的投訴或者舉報,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的申訴;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和懲戒規則,不得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相抵觸。
訴訟代理的分類
法定代理
法律上為無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一種代理制度。行使法定代理權的人,稱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權的發生,不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意思決定,而是以親權或監護權為基礎,由法律規定。法定代理人與當事人處于相同的地位,享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承擔當事人的訴訟義務。法定代理權由于被代理人成年、解除監護、代理人喪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滅。
法定代表
法律上為法人、非法人團體從事活動設立的一種代表制度。法人、非法人團體的主要負責人是它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根據法律規定行使代表權,代表權的發生是基于代表人的職權和職責。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權的活動,體現法人、非法人團體的活動,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即法人、非法人團體的訴訟行為。法人、非法人團體可以變更自己的主要負責人,但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只是執行職務的具體人員的更換,前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新代表人具有拘束力。法定代表權自法人、非法人團體成立而產生,隨法人、非法人團體撤銷、解散而消滅。
指定代理
無行為能力人又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權時,法律規定由法院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種代理制度。被法院指定的代理人,稱為指定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這種代理權的發生基于法院的指定。指定代理人在訴訟中與法定代理人的地位相同,但不得處分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在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為訴訟行為時,指定代理人應當脫離訴訟,代理權即行消滅。
委任代理
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訴訟中的第三人的委托的代理。這種訴訟代理人稱為委任代理人。因這種代理權是由委托人的意思表示發生的,所以又稱意定代理。委任代理是一項范圍廣泛、應用普遍的代理制度,當事人可以委托他的近親屬、律師擔任委任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有關的社會團體、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經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擔任委任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為訴訟,須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委任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代當事人為訴訟行為,但是在離婚案件中,確定離婚與否,必須當事人本人表達意志,不能授權由委任代理人決定。委任代理人的代理權,因訴訟終結、解除或辭去委任、代理人喪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滅。委任代理的變更和解除,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報告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民事訴訟案件的,代理律師態度差的,委托人是可以向律師協會投訴的,也可以終止代理關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贍養老人法院判決后多久有效
2021-03-19法律對訂婚后的退婚是否有保護
2020-12-30什么情況下必須給付老人贍養費
2021-03-18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2020-11-17法院是否可以提前刪除失信人信息
2020-11-12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工傷應該如何賠償
2020-11-25全權代理有什么效力怎么規定
2020-12-06立案前轉移財產的,財產能被執行嗎
2021-02-23集資房資格轉讓金屬于什么性質
2021-02-20競業限制勞動者怎么可以解除
2021-02-24勞務派遣協議范本
2021-01-16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風險及損失案例解析
2020-11-28新車可以異地購買交強險嗎
2021-01-02試論人身保險合同的效力
2020-12-07得過抑郁癥還能否購買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020-12-19保險人應對保險合同盡說明義務
2020-12-16責任交叉,保險公司逐鹿定損權
2020-12-30車禍傷殘理賠項目有哪些
2021-01-12保險公司賠償多久能到賬
2021-02-03車險理賠的幾個認識誤區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