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指標可以轉讓嗎
安置房是國家對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給予的補償方式之一,安置房指標是獲得安置房的資格。該指標是否能夠轉讓,不能一概而論,取決于該安置房的性質和是否附有權利的限制。
可轉讓指標:本屬于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對該房屋被拆遷而獲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標,屬于一種財產性的權利,可以轉讓。在雙方當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標轉讓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的情況下,該轉讓合同系基于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有效合同。
不可轉讓指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p>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來源于集體經濟組織的分配,非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能獲得該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的宅-基地。農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獲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標,是農民因失去宅-基地而獲得的相應補償,仍然具有專屬性質,即其性質不因“地”換成了“房”而改變。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來說,回遷安置房雖然是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屋,但是并不等同于經濟適用房,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大家如果還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律霸網會給你最專業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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