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來源不明收繳嗎
應該是追繳。
(1)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一種推定的犯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與一些非法持有型犯罪相同,均只需證明一種犯罪狀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只需證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事實,非法持有型犯罪只需證明持有國家違禁品的事實。
(2)保留“財產的差額予以追繳”的內容,考慮到了“以非法所得論”和“非法所得”的差別,又強調了“予以追繳”和“沒收財產”的不同。
(3)辦案人員對案件事實主觀上的認識必須與案件客觀實際情況相符,此為我國證據制度對刑事訴訟證明的要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是推定成立的犯罪,不能認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證明標準就比別的罪名低,對“行為人的合法收入”、“擁有的財產和支出”、“不能說明財產來源”、“差額巨大”等事實的證明必須符合確實充分的要求,只是不需要證明行為人實際取得財產的方式、時間、地點等內容而已。
(4)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證明責任不是舉證責任倒置,而是轉移。所謂“舉證責任倒置”是指被指控人承擔證明被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義務,否則,被指控的罪名就成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證明過程是先由司法機關證明行為人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但此時不能證明財產取得的具體方式,然后要求行為人說明財產來源,此系證明責任的轉移。
(5)“以非法所得論”的財產中不包含“合法財產”。有人認為,刑法之所以規定“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是因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差額財產”并非全是“非法所得”,而是“以非法所得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這種情況的話,應當是屬于追繳,然后不是屬于收繳,這兩個是有相應的區別的,這個是屬于違法財產,需要相關部門進行執行,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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