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了刑事案件能撤案嗎
這要根據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并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屬于自訴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后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關規定,立案以后,如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等,應該撤銷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于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并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這個刑事案件是屬于公訴案件的話,那么這個時候自己舉報了,然后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就不是自己能夠撤案的了,如果說自訴案件的話就可以這樣操作,比如說誹謗罪之類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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