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園暴力法律法規坐牢方面的規定是什么?
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如果是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待自己罪行的,屬于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二、如何有效的預防校園暴力事件?
1、國家立法機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作為國家的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盡快制訂出保障校園安全的法律法規,為打擊和遏制校園暴力傷害案件的發生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大中小學校安全事故(特別的暴力事件)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完善校園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機制,為創建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保駕護航。此外,國家應盡快出臺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因“留守兒童”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特別是安全問題。
2、健全校園暴力事件(安全事故)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
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小學校的大多數暴力事件是可以避免的,關鍵在于學校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預防、監督和責任機制。每一位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都應該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要善于發現和化解有可能引發暴力事件的矛盾和問題。一旦發現學生有打架斗毆的苗頭或暴力傾向,除了要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導外,還要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去約束學生的行為,最大限度地防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除此以外,學校還可以嘗試與所有的教師、家長、學生之間簽訂安全責任書,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做到群防群治,防患于未然。
3、教師要避免發生體罰或傷害學生等現象的發生。
教師被喻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從事的是一項光榮而又神圣的職業。中小學校應抓緊師德師風建設,認真組織學習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學校要堅持“以人為本、以生為本”的育人理念,充分做到“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所有教師都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和職業素質,改進教育方法。要盡量避免去傷害學生的自尊心,更不能體罰學生。只有這樣,教師才能得到學生的尊重,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師生間矛盾的激化或傷害事件的發生。
由此可見,針對校園暴力事件,如果當事人超過14周歲的,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通常會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對于年齡低于14周歲的,原則上不追究刑事責任,由社會相關部門進行教育,使其改過自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行為是傳銷
2021-01-15公司法司法解釋三是如何規定股東抽逃出資的
2021-01-21交通肇事可以假釋嗎
2021-01-31贈與人可以自由撤銷贈與嗎
2020-12-11報道稱妻子舉報前夫是否侵害妻子名譽權
2021-01-13脅迫婚姻宣布撤銷時可以請求賠償嗎
2021-03-10兒子開公司能多要贍養費嗎
2020-11-26行政處罰書下達多久可以執行
2021-02-26哪些人屬于非直系親屬
2021-03-20如何評定交通事故傷殘
2020-11-11雙倍賠償金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29延長假期加班企業如何發放加班費
2021-01-08交強險合同生效前出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嗎
2020-12-21保險人哪些情況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2020-12-2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2020-12-26代簽名人身保險合同法律效力問題研究
2021-01-24交通理賠交強險是多少錢
2021-01-20是否要購買強制保險
2021-02-08簽訂個人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2021-02-25土地承包合同樣本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