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學校都明文規定了老師不能體罰學生,體罰學生老師會受到嚴格的處罰。但是很多老師想到一個辦法就是變相體罰學,那么老師變相體罰學生怎么解決?律霸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老師變相體罰學生怎么解決?
1、向學校校長或當地教育局舉報;
2、通過網絡媒體報道;
3、找老師協商解決,承擔相應的醫療費;
4、違反法律,找司法機關解決。
二、體罰的危害
1、侵犯了兒童的人權和尊嚴。
2、造成兒童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可以導致長大后的行為問題。
3、和家庭暴力之間沒有嚴格的區限。反過來,暴力虐待兒童者多用體罰來辯解。
4、靠體罰達到的效果是短期的。
5、不能達到真正的教育。如兒童怕被打手心而學習,反而會損害其求知欲。
6、據科學研究表明,在體罰中成長的孩子長大之后智商普遍偏低,且易產生精神問題。
7、違反我國現行法律制度。
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極大的傷害,在生理方面,可能使學生致傷致殘,甚至導致死亡;在心理方面,使兒童變得恐俱,缺乏安全感,并摧殘學生的心靈,扭曲學生的人格,損害學生的尊嚴,窒息學生的思想。加拿大學者就體罰對孩子將來身心健康產生的影響做了全球最大規模的調查。被體罰的兒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兒童的兩倍,而且患上焦慮癥、反社會行為傾向和抑郁的幾率大大增加。在偶爾被打的受訪者當中,有21%患上焦慮癥、70%患上抑郁癥、13%酗酒、17%嗜毒。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全國貧困兒童中心的心理學家伊麗莎白·蓋爾紹夫經長期研究發現,體罰可能產生10種不良行為,如易進攻、反社會和成年后對子女及配偶濫用暴力等。
三、體罰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
第十六條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四、體罰的類型
1、罰抄:非正常作業,強制性罰抄過量作業。(具體作業數量一般可定義如下:罰抄詞語、定律等超過五遍;詩歌、規則等超過兩遍,課文超過一遍。)
2、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
3、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并連續幾天。
4、以練習為理由的體罰學生或罰跑、或罰跪、或罰蹲等。
5、逐出教室而不及時處理。
6、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
7、敲教鞭,甩東西。
8、未經領導同意,隨意停課或停止學生參加一切活動。
老師變相體罰學生,會給學生心里留下非法不好的形象,而且對學生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學生容易受到教師的影響,產生暴力傾向,不符合和諧社會的建設。遇到體罰學生情況,不好解決,小編建議去律霸網站找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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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中共黨員,北京盈科(泰州)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律師,AFP國際金融理財師,國家高級秘書職稱,??谑凶骷覅f會會員,國際律師協會會員,10年多的銀行從業豐富經驗,具有法律、會計、保險、反洗錢等資格證書,銀行、金融、財稅業務經驗豐富。海南大學法學學士。為社會自然人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依法行政、合規經營、商事活動及項目運作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刑事辯護、擔任法律顧問、事故保險理賠、工程合同、債權債務糾紛、商務談判和商事仲裁、婚姻繼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房地產、知識產權、醫療損害賠償等糾紛處理。專注財稅、合同、風控、經濟業務。擅長訴訟方案策劃和訴訟技巧的運用,致力于縝密進取的態度服務每一位當事人。17888178896(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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