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的區別是怎樣的
1、原告是指提起訴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訴訟的人。
2、原告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認為侵害了原告合法權益的人。
3、原告是主動提起訴訟而引起訴訟程序發生的人,被告是經人民法院依法傳喚而應訴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原告和被告的區別是怎樣的”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原告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訴訟的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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