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多大離婚判給男方
除了未滿兩周歲在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是會判給母親外,其余時候均有可能判給父親。以下情況為判給男方的法定情形: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二、哪些情況下孩子可能判給女方?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八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離婚夫妻在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時候,建議最好協商約定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金額,這樣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相對才是比較小的。若是在撫養問題上無法協商達成一致,而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爭取撫養權的過程中,最好能夠提供對自己有利或者對對方不利的證件,這樣在爭奪撫養權的時候勝算才會比較大。
女方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有哪些
繼母能夠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變更撫養權管轄法院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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