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發紅包男方能不能要回錢款
案例簡介:同學聚會發紅包玩曖昧
李某和王某兩人自1996年畢業后就一直沒有聯系過。2015年8月左右,因為舉辦同學聚會,王某創建了一個初中同學群,數十年未曾謀面的同學們在群里相聊甚歡。在群里,王某經常向李某訴說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生活的不滿。出于同學之情,李某甘愿當傾聽者,并時常?安慰。一來二去,兩人感情漸漸升溫。在溝通中,兩人多次相互發送紅包及轉賬,備注內容分別為“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愛你”、“買點水果給你爸媽吃”等,紅包數字也是“520”“1314”“888”等比較有意義的數字。李某給王某前前后后付出了總計121831.94元。2016年12月,李某將王某告上了法庭,稱之前打給王某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王某還錢。
法院判決:無法認定為民間借貸
法院審理后認為,民間借貸必須借貸雙方均達成借款的合意,民間借貸關系才成立。本案中李某、王某之間雖存在多筆的資金往來,但無證據證明雙方已達成借款合意,且雙方之間資金往來中多有“一生一世我愛你”“我愛你”“親愛的!生日快樂!”等曖昧字眼備注,結合實際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故無法認定李某支付給王某的款項為借款,故李某要求王某返還借款共121831.94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故判決依法駁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戀愛期間發紅包,男方能否要回錢款
雙方借貸關系要以明確的借款合意為基礎,尤其是在戀愛、婚姻等特殊的人身關系中,主張借款更要有明確依據,否則民間借貸關系將無法被認定為成立。在本案中,兩人雖然是同學關系,可能比同學關系更密切,關系更好也不代表王某向李某借款,李某提交的證據數額都是?520、1314、888?等數目均是比較有意義的數字,這些數字均說明雙方關系不一般,如是借款不可能出現上述數字,這些只能說明存在轉賬記錄。如為借款,應該有借款合意,通過李某提供的有關證據均不能證明借款事實,另李某通過或其他轉賬給其的,其中有包括李某讓其代為支付貨款的以及代購衣服、鞋應支付的款項,王某也多次向李某支付紅包、轉賬、?購買機票等,兩人之間的轉賬、紅包、購票等行為實為雙方禮節性的贈予以及回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戀愛期間發紅包男方能不能要回錢款”問題進行的解答,案例中男方向女方發的紅包是屬于男方對女方的贈與,而贈與是屬于無償的,因此男方是沒權要回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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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沈志龍律師,1984年出生,中國共產黨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執業領域:婚姻繼承、資本與股權、刑事辯護;執業理念:專業、忠誠、勤勉、敬業、誠信、厚道、靠譜,以爐火純青的法律技術服務于當事人,竭盡全力、千方百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沈志龍律師手機號189?4290?1144,QQ號187?2829?702?)公益律師、法援律師、金融律師、投資銀行律師、盈科優秀青年律師、盈科婚姻家事委員會委員、盈科刑事法律事務主辦律師。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銀行從業資格、保險從業資格、心理咨詢師資格。 ?婚姻繼承領域的律師服務范圍為:跨國/域?婚姻及財產糾紛爭議解決;跨國/域?繼承及遺產糾紛爭議解決?;婚戀、同居、離婚、親子關系、子女撫養等爭議解決,含代理談判、調解、訴訟;遺囑、遺贈、繼承等糾紛爭議解決,含代理談判、調解、訴訟?;婚前/后夫妻財產約定、贈與、遺囑、意定監護協議、養老協議等文書草擬和簽訂指導?;企業家家事管理,含財產/債務配置方案設計等;家族及家族企業財富管理,含管理傳承體系設計、股權架構設置、信托設計、保險配置、移民方案等?;常年私人/家族家事法律顧問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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