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環境污染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我們賴以生存的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破壞,那么環境污染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哪些呢?
環境污染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確實違反了國家環境保護的規定
行為人確實做出污染環境的行為并且違反了國家保護環境的規定。我國關于環境保護的方面制定很多法律、法規可供參考。如果行為確實做出了違反環境保護規定的行為,那么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環境的污染從其污染源來看其實也有很多的因素,比如水污染,粉塵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
2、確實造成了污染環境的損害事實
污染環境的損害事實一般分為兩種: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有的人會因為環境的污染患上疾病甚至是導致死亡,環境污染造成的身體疾病有時候并不會立刻的顯現出來,而是長時間的潛伏期,讓患者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才能發現自己生病。很多的農作物也會因為環境的污染而導致欠收,情況嚴重的話甚至有可能會絕收。
3、污染的環境行為與受到損害的事實有著因果的關系
環境的損害是由行為人實施的污染環境的行為所導致的,其污染環境的行為是起因,而造成的損害事實是結果,只有兩者之間存在著因果的關系時行為人才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當然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之下,造成環境的污染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比如發生了戰爭造成了環境污染;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災害;負責守護燈塔的相關部門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因為自己的疏忽而導致了過失的行為。
環境污染的問題那么嚴重,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要愛護環境,保護大自然,不要做出污染環境的行為,破壞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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