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如何約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知識就是律霸網小編對“夫妻財產如何約定”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廠里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嗎
2021-02-01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
2021-01-19商標所有權與使用權能分離嗎
2020-12-05專利轉讓的概述是什么
2020-12-09車輛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流程
2021-01-27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罰款多少
2021-02-18如何區分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與合伙財產的轉讓
2020-11-30怎樣分割房屋遺產
2020-11-18農民工工傷賠償問題
2021-02-01無子女的離婚起訴書范文
2021-03-24合同保全是什么
2020-12-24工作地點和用工單位改變可否賠償
2020-11-08投保后可以享有的服務有哪些
2020-12-23保險的作用具體有哪些
2021-02-11保險合同必須要有保險經紀嗎
2021-03-0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1-01-10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有異議的理賠
2021-01-15保險合同對于違法行為是否免責
2021-03-01汽車改裝保險杠違法嗎
2021-02-22什么叫加扣免賠率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