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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已經成為破壞我國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們的身邊環境污染的現象隨處可見。垃圾的亂扔焚燒以及一些工廠排出的廢水未經過處理,就排除出到了外界,這些都會導致環境污染。我們國家的侵權責任法,規定了環境污染的侵權責任,實行的規則原則是無過錯歸責原則,這就是說,因此企業也面臨著環境污染的責任風險。下面就讓律霸小編來告訴大家環境污染責任風險有哪些是怎樣的吧。
一、環境污染責任風險
環境污染風險有侵權責任風險,《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了環境污染者在環境侵權中也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這說明環境污染侵權責任實行無過錯的歸責原則。只要污染物造成的環境污染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污染者就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不論排污企業有無過錯,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過標準。這就取消了之前《民法通則》規定的承擔環境污染侵權責任以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為前提的要求。環境污染侵權中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較少,唯一的免責事由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情況。因此即使是發生了地震、海嘯等極端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如果排污方未能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造成污染損害的,排污方也不能免除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環境污染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該法第66條規定,"因污染環境發生糾紛,污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當環境污染存在爭議時,排污者應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不能證明免責事由或者排除因果關系,就應承擔賠償等侵權責任。而事實上,要證明排污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是非常困難的。因此,這將使企業在訴訟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會大大增加污染企業的風險,并降低原告提起環境污染侵權訴訟的成本。
二、 環境污染責任的承擔方式
與一般民事侵權一樣,環境污染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
由于環境污染導致的后果嚴重,治理成本極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環境侵權一旦發生,僅僅賠償損失、治理污染、恢復原狀、接受處罰并不能消除企業未來的環境污染,因此隨著國家對環境利益的強調,停止侵害開始被越來越多地使用,這意味著如果不認真對待環境污染問題,企業可能直接面臨關停并轉的命運,可以預見這一趨勢將進一步強化。
另外,《侵權責任法》還強化了企業環境風險的連帶責任。該法第68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在《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前,相關企業完全可以讓受害者向有過錯的第三人尋求賠償;《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后,受害者將有權利選擇誰將承擔責任,沒有過錯的企業也可能成為連帶責任承擔者。企業的環境訴訟風險大大增加。何況環境污染往往是若干企業的共同侵權,本來就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盡管從理論上說,污染企業賠償后可以向其他污染企業或有過錯的第三人追償,但是要回代償款項的難度很大,特別是當賠償數額巨大時,很多企業甚至會破產了之。這意味著企業很可能不僅要為自己的環境侵權行為負責,實際上同時還要為其他企業的環境侵權行為負責。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環境污染防治制度的重視和加強,企業環境侵權的風險開始凸顯且逐步加大,全國各地發生了很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湖南瀏陽鎘污染、中金嶺南鉈超標、四川內江鉛污染等,2010年開始的紫金礦業系列污染案件更是引起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福建省環保廳對紫金礦業銅酸水滲漏事件開出了建國以來環境污染的最大罰單:1000萬元。有消息稱紫金礦業因此停產限產造成的損失則至少超過6億元。這一事件打破了我國企業環境污染的通常處理方式,環境行政處罰不再是污染事件的終結,除了要承擔行政罰款和限期治理外,還要承擔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環境犯罪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此外,企業還要承擔因停產治理造成的損失,負擔之重,很多企業往往不堪承受。因此,污染型企業一定要重視環境侵權風險,加強對工廠排污的檢測、治理等措施,最大可能地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以防范相關的侵權法律風險。
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企業是承擔了環境污染責任風險的,因為企業在制造的過程中,萬一外部環境發生了環境污染,這時候就需要企業進行舉證,證明自己與環境污染是不存在因果關系的,如果證明了自己與環境污染沒有不存在因果關系,就不會承擔賠償侵權責任,如果不能證明自己與環境污染不存在因果關系,必須承擔賠償的侵權責任,這就會使企業的風險這大大增加。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鄭州律師。
怎么樣才構成環境污染罪,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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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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