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寫撫養權訴訟狀模板包括哪些內容?
民事訴狀一般分為五大基本部分: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二、新婚姻法關于孩子的撫養權是如何規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原則規定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于撫養條件。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這個問題上,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新婚姻法孩子撫養權的規定具體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撫養權訴狀屬于民事訴訟狀,整份訴訟狀最關鍵的內容是陳述自己爭取撫養權的事實和理由的這一部分,訴狀的文頭和文尾的這些部分,就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格式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如實的填寫一下即可。至于陳述爭取撫養權的事實和理由的時候,主要要向法庭表明自己撫養孩子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離婚子女撫養權判決標準
繼母能夠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繼父母是否享有撫養權,繼父能爭取孩子撫養權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請律師到看守所多少錢
2020-12-19銀行委托第三方催款屬于泄露隱私嗎
2020-11-27離婚后坐牢前妻孩子可以探望嗎
2021-03-24離婚后可以終止探視小孩嗎
2021-01-04關于子女探視權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9順位抵押擔保合同中抵押權實現的順序是什么
2021-01-22保證合同有多個保證人怎么辦
2021-03-17裝修事故免責合同是否能夠免責
2020-11-09買賣拆遷安置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06人身意外險包括自殺嗎
2020-12-07保險最大誠信原則是如何運用的
2020-11-21產品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有哪些
2021-03-05房屋保險中的分類有幾種
2020-11-27什么是家庭財產保險
2020-11-13人身保險合同終止條件是什么
2021-01-02人身保險合同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1-02-02某保險公司訴梁某一般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3-14交通事故保險怎么理賠
2020-12-21如何簽訂財產保險合同呢
2021-03-12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有哪些呢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