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損害賠償通常分為哪些具體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當受害人受到別人的非法侵權行為的時候,此時在法律上有權利申請損害賠償,這里的損害賠償指的是非法侵權行為;第二種情況是當受害人受到別人的非法侵害自己財產的時候,此時在法律上有權利申請損害賠償,這里的損害賠償包非法侵占繼承權、非法侵占財物權等等財產方面的權利;第三種個情況是當受害人的人身權利受到非法的侵害時,此時在法律上有權利申請損害賠償;第四種情況是因為受害人的合作方發生了違約的行為,此時在法律上有權利申請損害賠償。
那么受害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時候,構成損害賠償的必備條件有哪些呢,接下來我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損害配成的構成因素。(一)發生侵害物權的前提是,受害人受到了行為人對自己的損害行為,行為人對受害人的財物進行了侵占。其中侵害物權具體指的是通過不法的手段去侵占受害人的財物所有權;對他人的財物進行了毀損的行為,使受害人的財物受到一定的損壞。(二)必須要具備有損害行為的實質條件。實質性條件指的是受害人發生的利益損害不一定是財物損害,可以是間接的損失,也可以是直接的損失,但是這種利益損失一定是在受害人的侵權范圍以內。(三)行為人對受害人的行為在主管的角度上確實有侵害的過錯存在。
損害賠償有以下幾個原則標準。
第一個原則,全部賠償。行為人要對受害人賠償其全部受到損害造成的過失,也就是全部賠償。
第二個原則,損益相抵。行為人損害了受害人的財物,但是受害人因此受到了一些利益,這一部分利益要從自己的損失計算金額里面扣除掉,也就是相抵,侵權的行為人只需要賠償扣除利益部分的損失即可,也就是損失與利益相抵。
第三個原則,過失相抵。行為人對受害人造成損害的同時,受害人本身的一些過錯,加重了損害的事實,在行為人愿意依法承擔賠償的前提下,可以折黨的減輕行為人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因為受害人本身也存在過錯。
第四個原則,財產賠償。行為人不管是導致了什么樣的損害結果,財產賠償是唯一可以進行的賠償方法。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哪些項目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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