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構成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1、遺棄罪
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問題,或者代孕期間尋求代孕的夫婦離婚了,導致生下來的小孩沒人撫養怎么辦?如果三方都不要小孩,從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為來看他們都有撫養義務,也就是說,他們都構成遺棄罪的主體。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詐騙罪
若以代孕為名在網上發布代孕信息以繳納定金、配對費、移植費、代孕費、保胎費等名義,不斷地索要錢財,或涉嫌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非法行醫罪
通過互聯網聯系代孕者等相關需求者,然后將其介紹到其他地點進行非法醫療服務。對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非法行醫案件中,參與代孕的醫療人員或涉嫌非法行醫等刑事犯罪。
非法行醫罪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31省份最低工資調整具體標準
2020-12-21法律咨詢費用怎么收取
2021-02-23怎么中止孩子的探望權
2021-01-23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有何區別
2021-01-04贍養費協議書
2020-11-16軍人撫恤金能否被凍結執行
2020-12-29初入職場必須了解的十個法律問題
2021-02-22入職3個月無故被開除賠償金怎么算
2020-11-08是否對其他單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
2021-03-19試工期階段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2021-03-07用人單位調崗降薪合法嗎,怎么樣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0-12-29“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是否可以作為雙方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0-12-05失業保險基金是專款專用嗎
2021-01-10追尾造成事故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2-13定值保險合同可以適用于哪些
2021-01-12保險合同民事欺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0-11-14遞延年金 DeferredAnnuity
2021-03-25征收集體土地審批程序以及要求
2020-12-14不服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2020-12-11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