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名譽權姓名權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名譽權受損的,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二、侵犯名譽權姓名權的訴訟狀應該怎么寫?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侵犯名譽權和姓名權的表現形式并不一樣,關于侵犯姓名權的這個問題,實際上別人跟自己同名同姓的這種狀況是難以避免的,像這種狀況并不構成姓名權侵權,所以姓名權侵權的具體表現形式還得根據實際情況分析。
名譽權侵犯糾紛賠償數額怎么確定
如何起訴他人侵害名譽權?
名譽權糾紛的處理方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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