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譽權糾紛可以仲裁嗎?
不可以仲裁處理,具有人身屬性的權益不不屬于仲裁的受理范圍。仲裁是合同糾紛并且要由有效的仲裁協議,且不能違反法院的專屬管轄和專門管轄,另外我們國家還有個勞動仲裁。其他的都不能仲裁,不屬于仲裁的范圍。發生糾紛后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和知會法律顧問,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分析新聞報道是否嚴重失實、是否誹謗他人或侮辱人格、是否損害他人名譽,如果確是我方有錯的和不宜與對方對簿公堂、分庭抗禮的,應主動與對方協商解決,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仲裁法中對合同糾紛的裁決是怎樣的?
《仲裁法》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明確了三條原則:一是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民事主體,包括國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主體資格的組織;二是仲裁的爭議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三是仲裁范圍必須是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合同糾紛是在經濟活動中,雙方當事人因訂立或履行各類經濟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國內、國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國內各類經濟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房地產合同糾紛、期貨和證券交易糾紛、保險合同糾紛、借貸合同糾紛、票據糾紛、抵押合同糾紛、運輸合同糾紛和海商糾紛等,還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經濟糾紛,以及涉及國際貿易、國際代理、國際投資、國際技術合作等方面的糾紛。
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主要是指由侵權行為引發的糾紛,這在產品質量責任和知識產權領域的侵權行為見之較多。
名譽權糾紛問題的認定,可以由雙方起訴到法院進行判決處理,涉及到具體的問題的處理,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處理,如果存在異議的,也需要通過法律程序來進行適用,仲裁是不可以對相關民事權利進行處理的。
名譽權糾紛開庭后裁決時間多久?
名譽權糾紛精神損失費可以要求賠償嗎
侵害名譽權糾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監視居住可以見家屬嗎
2020-11-19危險駕駛罪怎么判刑
2021-03-06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前提有哪些
2021-01-02離婚可以要求對方不泄露隱私嗎
2021-02-02北京房產糾紛律師:北京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程序
2021-01-14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如何確定
2021-02-03如果公司倒閉怎么賠償
2020-11-23企業與什么樣的人簽訂勞務合同
2020-11-17哺乳期內被調崗
2021-01-28意外險保障范圍
2021-02-09飛機延誤怎么辦
2021-01-06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案例
2021-03-21保險公司是否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得賠償主體
2021-03-03保險合同解除的分類有哪些
2020-12-17什么才算意外傷害
2021-02-26互聯網保險有哪些優勢
2020-12-24為什么保險合同會中止
2020-11-25保險理賠對方不配合怎么處理
2020-12-30出租車全責拒賠應該怎么處理
2020-12-08保險受益權的適用范圍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