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侵犯名譽權行為的定義是什么?
侵犯名譽權是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xiàn)形式是將現(xiàn)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于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毀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
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于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仍然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的發(fā)生。情節(jié)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等而使損害后果發(fā)生。比如醫(yī)院未經患者同意,無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風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譽受到損害。無論故意或過失,只要侵權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并在客觀上造成他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即屬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jù)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xiàn)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shù)母偁幨侄胃憧鍖Ψ降鹊龋@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以上就是侵犯名譽權的具體認定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判決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當事人還需要提交相關證據(jù),以證明侵權人實施的犯罪事實,具體情況下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侵犯名譽權起訴狀格式
侵犯名譽權的證據(jù)有哪些
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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