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不是法定監護人是咋回事?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1、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2、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并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的;
3、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二、監護人的義務都有哪些?
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入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根據《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對于那些未經批準,拒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以及讓正在小學、初中就學的子女或被監護人中斷學業的家長,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罰款或其他行政處分,開采取有效措施,責令他們送子女或被監護人人學。
綜上所述,孩子在未成年人之前,應該由父母監護撫養,如果父母不是孩子的監護人,而父母在世的話,基本就是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情況。當然,后期父母真心懺悔,表示想繼續監護孩子的,法院經過調查,可以取消處分。監護人要承擔起自己責任,提供便利條件供孩子上學。
指定監護人證明格式
繼母或繼父是法定監護人嗎
變更監護人申請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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