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譽權民事起訴有效期是多久?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了三種時效期間,即普通時效期間為二年,特別時效期間為一年,另外規定了最長時效期間為二十年。因請求權的不同,訴訟時效的期間也不同?!睹穹ㄍ▌t》規定了下列請求權適用一年的特別時效期間: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除以上四種請求權,其他都為普通時效期間與最長時效期間的適用范圍。
因此,名譽侵權的訴訟時效應該為兩年。
二、名譽權侵權的認定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并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語言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既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也可以以行為方式進行。其表現形式是將現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損于人的社會評價的事實擴散、傳播出去,以詆毀他人的名譽,讓其蒙受恥辱,可以稱之為“以事生非”。比如,說某人“是個小偷”,或“是個傻子” 等。所謂誹謗,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虛假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的方式有口頭和文字等兩種方式。其內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損于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如誣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質能力不高、企業形象不佳等。其特征可以稱之為無中生有,“無事生非”。只有在行為人所實施的侮辱(體現為以不當的言詞評價、貶低和毀損相對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實”的真實性問題)、誹謗(體現為披露、散布虛假事實)、披露其隱私權(體現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護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為影響到社會公眾對受害人的評價時,才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作為認定毀損名譽的依據,侵權人僅僅只針對被侵權人,而未傳播給第三人,并不構成法律上的公開,行為只有公開進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權人的行為已經產生了社會影響,被侵權人的名譽受到損害。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從法理上講,對于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準,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仍然積極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情節嚴重的,將會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過失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名譽的損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等而使損害后果發生。比如醫院未經患者同意,無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風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譽受到損害。無論故意或過失,只要侵權人在主觀上有過錯,并在客觀上造成他人的社會評價降低,即屬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
在法律中也是明確的規定了任何一位公民的名譽權也是不得隨意被侵犯和敗壞的,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了侵犯后,當事人也是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如果因為侵犯行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侵權人也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的。
名譽權糾紛訴訟請求需要什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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