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他人屬于侵犯名譽權嗎?
是屬于侵犯了名譽權;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 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
公民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
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二、名譽權的分類
(一)、公民名譽權
名譽權可分為公民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公民的名譽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真人真事進行報道、評論、傳播時都不得與事實不符,而影響公民原有的社會評價。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的方法,損害他人的名譽。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陷害他人 敗壞他人名譽。
(二)、法人名譽權
法人的名譽權內容與公民的名譽權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內容有所狹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法人進行報道評論時,必須真實,與事實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散布與法人真實狀況不符的消息,敗壞其名譽。
三、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侮辱:是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典總則編》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綜合上面所說的,名譽的侵犯方式有很多種,而對于侮辱他人就是屬于嚴重的侵犯了這種權利,而且對于被侵犯者可以要求違法者進行賠禮道歉,并且還可以要求賠償自己所有的損失,所以,名譽權是屬于自己的權利,就一定要自己保護。
侵害名譽權糾紛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侵害名譽權立案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2021-03-24違法運營行政處罰后多久可以訴訟
2021-02-01機動車雙方責任一方不修拖著怎么辦
2021-02-27分家產時不動產繼承要先確權嗎
2020-12-26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2-02達到人身意外傷害標準的應該滿足哪些要件
2021-01-22航班取消怎么賠償
2021-03-13化名保單有沒有效
2021-01-12明知患病仍承保 保險公司被判賠
2021-03-14生存保險可以買嗎,生產保險與死亡保險的區別是什么
2021-03-09財產保險事故發生后的索賠方式有哪些
2020-12-08保險法定受益人的順序是怎么樣的
2020-12-07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021-03-26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
2021-03-23怎樣改變土地用途
2021-03-06深圳土地置換出新規,安置補償標準提高
2021-02-01土地流轉后中途能否增加土地租金
2021-02-14“禁養”來襲,養殖場拆遷補償怎么算
2021-01-13征地沒有給補償款,該怎么維權
2020-11-29寧波拆遷安置房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