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眾人物的名譽權侵權界定標準是什么?
(一)必須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二)行為具有違法性。
(三)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四)行為人有過錯。
二、侵犯名譽權的審理周期是多久?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侵犯他人名譽權的后果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謴兔u、消除影響的范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范圍相當。同時,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
任何情況下,法律制度及司法機關都不會因為被侵權人的身份來特殊對待名譽權侵權案件,只不過侵犯公眾人物的名譽權的話,有可能承擔的民事賠償會比較多一些,但是,侵犯公眾人物或普通自然人的名譽權都是法律上不允許的,侵權界定標準也都是一樣的。
名譽權侵權訴訟期限是多久?
侵犯名譽權到哪里起訴?
侵犯名譽權起訴狀格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批捕令下來能探視嗎
2020-12-08沒領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2021-01-18六盤水計量糾紛仲裁檢定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2-31判決書生效后多長時間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021-03-01銀監會非法集資的意見全文內容是什么
2020-11-10顧客不小心在超市摔倒誰賠償相關費用有哪些
2021-03-09學生在學校感染肺結核學校有責任嗎
2021-02-25競業限制領域如何界定
2021-01-10競業限制對在校學生有效嗎
2021-02-23勞務用工和合同用工是什么意思
2021-03-04事實勞動關系屬于勞動關系嗎
2021-03-21員工簽字又反悔 訴至法院被駁回
2020-11-16人身保險合同中代簽字應注意什么
2020-12-10車輛易主時保險賠償也變嗎
2020-11-18壽險理賠需要知道這些問題
2020-12-11不小心撞死人有商業保險怎么判定
2021-03-12企業財產保險保費率是多少
2020-12-23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0-12-01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六十八條
2020-11-25隱名被保險人是否享有保險利益﹖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