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侵犯名譽權隱私權沒證據可以告嗎?
沒有證據不能起訴處理,但是可以報案,由警方收集。
名譽權侵權訴訟需要收集的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1、新聞媒體、書刊對公民或法人報道失實損害其名譽的證據。如報道內容的原始載體。
2、虛構事實,含沙射影,對他人進行誹謗的文學作品。
3、以口頭、書面或暴力方式,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侮辱,貶損他人人格的證據。可舉出證人證言、書面材料。
4、以隱瞞真相、捏造事實并加以傳播的方式詆毀他人名譽、信譽,損害他人尊嚴的證據等。
(三)證明侵權事實造成損害后果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當事人精神受打擊患精神病,法人經濟效益滑坡等證據。
(四)被告如主張免責,應提供其沒有過錯,或沒有損害原告名譽權的證據。
(五)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依據和清單。
二、名譽侵權的形式包括哪些?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重要隱私等。
1、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臟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2、誹謗: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并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3、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布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三、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權利人被侵犯名譽權或者是隱私權的,可以先和實施侵權行為的行為人進行協商,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權,如果是因為侵權行為造成權利人實際損失的,就可以要求侵權方以實際損失為限進行賠償,如果構成誹謗罪等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處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侵犯名譽權的處罰是怎樣的
如何起訴他人侵害名譽權?
侵犯隱私權的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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