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監護人侵權責任是什么
《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薄坝胸敭a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边@是對監護人責任的規定。監護人責任的另外一種稱謂,是法定代理人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的監護人責任具有以下特點:
(1)監護人責任是對人的替代責任。
(2)監護人責任是過錯推定責任。
(3)監護人責任的確定受行為人財產狀況的制約。
(4)監護人責任以公平責任為補充。
(5)對于成年監護制度,我國民法尚未建立,本條留出適當空間。
二、夫妻離婚后,如何變更監護人?
夫妻離婚后,如何變更監護人?我國民法通則第18條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民通意見》第21條規定,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說到這里,夫妻離婚后,孩子監護權的變更有三種情況:一是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二是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三是由于失去監護人。
那么,夫妻離婚后,變更監護人的程序是什么?首先,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監護人的前提條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變更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最后,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監護人變更的判決。
因此,法律上是對被監護人具有一定程度的保護的,監護人不管是否在離婚狀態都應當行使好監護人的職責。同時,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監護人在維護被監護人期間也應當對其進行教育,讓其知道正常的處世之道,這對被監護人以后是具有重大的作用的。
變更監護人申請書范本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監護人證明在哪里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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