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實行的長達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一家一戶只能生育一個孩子,農村一個半孩子,所以對于超生的家庭來說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從放開二孩以來實行全面二孩政策,在社會撫養費上也做了相應的調整,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北上廣社會撫養費2018年新規是怎樣的。
一、上海社會撫養費2020征收標準與規定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生育第二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準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統計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布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于市統計局公布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廣東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與規定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三條: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于當地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三、北京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與規定
《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五條:根據不同情節,社會撫養費按照下列標準征收。
(一)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及三個以上子女的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倍征收;
(四)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當事人,女方生育時不滿28周歲或者距生育第一個子女的間隔不滿4年的,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征收。
具體的金額是沒有規定的,根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進行計算,有些地區還與個人收入水平掛鉤,但一般都是三倍以上征收的,這可以說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如果要超生要做好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心理準備。
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什么
各地超生社會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社會撫養費征收程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賣豬不開檢疫票如何處罰
2021-01-03強奸罪與嫖宿幼女罪的區別有哪些
2021-02-12p2p對于借款協議有法律責任嗎
2021-01-23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多少
2021-03-12把銀行卡借給別人走賬犯法嗎
2020-12-07勞動者口頭申請辭職是否有效
2021-02-13解除合同通知對方有期限嗎
2020-12-06離婚房產確權訴訟需要被告到場嗎
2021-03-22集資房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31勞務用工法律須知
2020-12-31兼職是否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書
2020-11-15怎么界定是否為勞動關系
2021-01-09實習期間下班后摔倒,誰的責任
2021-01-06關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適用范圍
2020-12-20勞動糾紛加班費可以要幾年的
2020-12-22飛機延誤可以退票嗎
2021-01-31海上運輸保險概述
2021-02-04保險合同必須書面生效嗎
2021-01-22人身故了保險公司理賠時間是多久
2021-01-26分紅保險待遇有什么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