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爺爺奶奶算是監護人嗎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監護人,爺爺奶奶不是法定的監護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無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爺爺奶奶作為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根據《民法通則》第14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所代理進行的活動領域不限,較多地表現為諸如買賣、租賃、借貸等財產性質的活動,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質的民事活動。
(四)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
監護人應當盡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33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如果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只有在孩子父母去世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不能撫養兒童的情況下,爺爺奶奶才可以爭取到撫養權成為監護人,這個條款其實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兒童的權益,給兒童正常的成長環境。
?怎么申請變更監護人,申請變更監護人的程序
?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繼母或繼父是法定監護人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侵權責任法是否廢止
2021-02-02執行異議之訴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2021-01-16再婚老人遺產糾紛相關內容
2020-11-20重慶公交車墜江涉及哪些罪名
2021-03-14保障房能否提供抵押擔保
2020-12-28存款證明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2020-11-19什么情況下需要簽訂補充合同
2021-03-21什么是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2021-01-26勞動關系發生事故怎么賠償
2021-02-06實習期協議書范本
2021-01-05生產者的產品責任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15國航飛機延誤賠償標準
2021-03-10工程保險費的風險因素有哪些
2021-02-15投保一定能獲得賠償嗎
2020-11-08財險理賠計入什么科目
2021-02-05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有哪些
2020-11-24超載保險公司拒賠合法嗎
2020-11-14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有限制嗎
2021-02-19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21-01-27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