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費
拆遷補償費是指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補償: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遷人除了應得的房屋補償費以外,還可得到:搬家補償費;設備遷移費;過度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不成,達不成拆遷協議的,可以經當事人申請,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局裁決舉報、投訴箱、監督電話由區監察委專人負責。
■舉報投訴范圍:
1、對動遷基地公示的內容,政策法規執行情況;
2、對基地“依法動遷、文明動遷、有情動遷”的實施情況;
3、對基地廉政工作的執行情況;
4、對基地人員的工作紀律執行情況;
5、對特殊、突發的動遷矛盾的處理情況不滿的。
■稅務方面
●拆遷補償費不征個人所得稅
城市改造中,個人取得的補償費是否應該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此,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因土地使用權被政府收回后原擁有不動產拆遷,被拆遷人取得的拆遷補償,無論是現金還是實物(房屋),均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舊城改造過程中,單位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動產拆遷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
●歸還使用權補償費不收營業稅
土地使用權擁有者將其土地使用權歸還給政府后得到的資金補償費,是否征收營業稅?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企業用搬遷收入安置職工不用繳所得稅
由于城市改造,企業取得搬遷補償收入,是否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
據介紹,搬遷企業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以及通過市場(招標、拍賣、掛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轉讓收入后,企業用于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類似性質、用途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以及進行技術改造或安置職工的,準予搬遷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資產、技術改造和安置職工費用,其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章補償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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