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一裁終局事實錯誤怎么辦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仲裁一裁終局事實錯誤的,當事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用人單位可以申請撤銷裁決。
相關法律規定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仲裁一裁終局事實錯誤的,當事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用人單位可以申請撤銷裁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婚后債務如何處理
2020-12-19警察立案會通知被告嗎
2020-12-28刑罰轉變為無期是否還能執行
2021-03-01外籍人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
2021-01-03股權激勵行權有時間限制嗎
2021-02-05解除留置條件是什么
2021-01-16個體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差異
2021-03-15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沒過戶怎么辦
2021-01-07家暴離婚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2021-01-15退婚彩禮應該怎么處理
2020-11-23民法總則中有關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幾種
2020-11-23離婚可以要求對方不泄露隱私嗎
2021-02-02精神出軌的離婚證據有哪些
2021-02-22家庭冷暴力多久可以離婚
2021-02-23有不良逾期記錄怎么辦
2021-02-01脫崗可以辭退嗎
2021-02-03保險合同中延遲生效條款如何生效
2021-01-20什么是保險合同的本質特征
2020-11-14重大疾病釋義條款屬于免責條款范疇嗎
2021-02-09保險受益權的變動分析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