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成為目前生活中最為重要的家庭財產,因此男女雙方一旦離婚,涉及房產分割的問題和紛爭日漸凸顯。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生效實施,重點對“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所有、父母出資買房可視為單方財產”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這無疑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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