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以兩種形式進行
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正就是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1、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廣義的婚前財產公證還包括夫妻財產約定,即夫妻對婚后雙方所得財產的所有權歸屬等問題所做的約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共同所有或者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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