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民事訴訟主要是針對離婚的,確認婚姻關系無效等非訴案件,婚姻糾紛民事訴訟中需要提交哪些證據(jù)材料?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婚姻糾紛中應當準備的材料,詳情請看下文。
婚姻糾紛民事訴訟應當準備的證據(jù)資料:
(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沒有登記結婚的,關于同居時間或舉行婚禮時間的證明;
(3)再婚的,原離婚調解書、判決書或有關部門的證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關于下落不明時間、情況的證明;
(5)一方或雙方為現(xiàn)役軍人的,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診斷等證據(jù);
(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勞改的,關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勞改地點的證明;
(8)婚后感情的事實依據(jù);
(9)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jù);
(10)子女姓名、性別、年齡、生活狀況的證明;
(11)養(yǎng)子女、繼子女的有關證明;
(12)請求撫養(yǎng)子女的有利條件或其他條件的證明;
(13)請求給付撫養(yǎng)費數(shù)額的依據(jù)(雙方工資或勞動收入等);
(14)財產名稱、數(shù)量、價值的證明;
(15)財產性質(婚前、婚后或夫妻約定財產)的證明;
(16)儲蓄、國庫券、股票等財產的證明或相關線索;
(17)債權債務情況及性質(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單獨債權債務)的證明;
(18)住房情況(私房建造時間、面積、造價;公房戶名、面積、間數(shù)、常住人口、分配來源)的證明;
(19)其他證據(jù)。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婚姻糾紛民事訴訟中應當準備的證據(jù)材料,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助你更好更快地解決相關糾紛,謝謝瀏覽!
離婚時股票分割是否影響其他股東權益
離婚公租房怎么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xù)審理案件嗎
2020-12-22股權變更登記行政機關未盡義務如何維權
2020-12-06酒駕和醉駕的區(qū)別
2020-12-15服刑期間民事賠償怎么辦
2020-12-26房屋的遺產繼承可以選擇放棄嗎
2021-02-04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做好因國際金融危機引發(fā)案件工作的通知
2021-02-11小學生在公立學校摔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3-18什么是房屋中介,房屋中介費應該給多少
2021-01-18繳納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單位的職責
2020-12-19員工與公司解除合同能否要到賠償
2020-12-22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2020-12-11如何終止勞動合同
2020-12-26請假扣多少工資
2020-11-20人壽保險的理賠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21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后應當提供的證據(jù)是什么
2021-01-18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13哪些原因會導致人身保險合同終止
2021-02-04車主變更保險合同未改保險賠償案例
2021-01-12保險對方車主不理賠怎么處理
2021-03-11貨物掉落砸傷交強險拒賠合理嗎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