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能不能告對方隱瞞財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如果一方在離婚前有隱匿共同財產行為的,另一方發現該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離婚時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規則有哪些
1、銀行帳戶。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3、對于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4、與別人串通偽造債務。按照《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在夫妻離婚時,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于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舉證證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債務償還份額。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如果一方在離婚前有隱匿共同財產行為的,另一方發現該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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