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財產應分幾份
2份。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時你們的共同財產,由你們平均分配,如果是婚前財產,除非你們由特別的約定,則屬于你們個人財產。
二、法律規定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在我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確定的夫妻財產制中,確立了夫妻共同財產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制度。根據我國夫妻財產制度的內容,我國夫妻共同財產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兩部分組成。
在離婚時的財產應該是共同分配,孩子并不是法定意義上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者,但如果夫妻愿意也可以將財產分配孩子。對于離婚時財產糾紛或是離婚時財產分配的時候自己遇到許多的麻煩,可以找律霸網專業律師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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