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遺產轉移有幾種形式?
遺產轉移有以下三種形式:
(1)法定繼承。它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的先后順序以及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2)遺囑繼承和遺囑、遺贈。遺囑繼承,是指按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的內容將其遺產移轉給指定繼承人所有的法律制度。遺囑,是指公民生前根據法律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進行預先處分,并于其死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是指公民用遺囑的方式,表示在自己死后將個人合法財產的一部或全部贈送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它是指需要他人扶養的公民與愿意提供扶養義務的公民或者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的關于承擔其生養死葬的義務,并在其死亡后由扶養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享有受其遺贈的權利的雙方法律行為。
二、如何預防發生繼承糾紛
遺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對于法定繼承而言,還要特別強調一點,法定繼承是不分男女的,不是只有家中的男丁具有繼承權,所有的子女均具有繼承權,包括已經出嫁的女子一樣具有平等的繼承權,這一點在農村更應該引起注意,因為在農村有“出嫁女不產于繼承”的觀點。同時還要注意有部分財產不能納入遺產范圍,對于不能納入遺產范圍的財產不能繼承。
另外,如果繼承人為繼承遺產而謀害被繼承人或為爭奪遺產而謀害其他繼承人的,或是在被繼承人生前對被繼承人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情節的,或是采取脅迫、欺騙被繼承人的方式設立遺囑,或者偽造、篡改遺囑的,按照法律規定均可以依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由于不少人都想多分得一些遺產,那么遺產繼承存在糾紛在現實生活之中是比較常見的,任何處理遺產的辦法都是可以轉移遺產的方式。遺囑扶養協議是在處理遺產時的首要選項,而法定繼承需要確定遺囑無效,或者是遺囑之中并沒有做出約定才會被啟用。
最新房屋遺產繼承稅征收標準
自愿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范本
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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