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選舉步驟是怎樣的
1、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如何產生,由公司章程規定。
(1)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由股東會直接選舉董事長和副董事長;
(2)也可以規定由股東會選舉董事后,由董事會成員進行投票選舉,以得票的多少決定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人選;
(3)還可以規定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大小決定哪些股東出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等等。2、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董事長辭職應向董事會提出,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有限責任公司)審議。3、新董事長產生并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長辭職,期限屆滿就可以換屆選舉。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4、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所以一般要在期限屆滿時才能換屆選舉。5、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及其報酬事項。財務總監辭職向經理提出,報董事會審議。新的財務總監的任職由經理提出人選交董事會決定。以上就是關于“董事長選舉程序”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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