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分家析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分家析產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因生產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們共同共有財產的法律行為,分家析產所分割的財產是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間的共同財產。
分家析產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死亡而起的,它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員之間的不和睦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產、生活方面的實際需要引起的,當然也有的是由于人的死亡,尤其是家長的死亡產生的。
要注意哪些內容
在分家析產時,應注意這樣幾點:
1、分家析產時,要把家庭共有財產和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區分清楚。分家析產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屬于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不屬于分割范疇的。
2、分家析產時,要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對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財產,也可以特別協議的方式作變通處理,以充分發揮該項的效用。分家析產直接關系到家庭成員今后生活安排的問題,因此,應當通過訂立分家析產協議書的形式進行,這樣,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項財產產權的歸屬不清發生糾紛。分家折產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約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輩份稱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
(4)分割后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證人姓名;
(6)立約人、證人簽名蓋章;
(7)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房屋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資料,正是因為它的重要性,才引發了這樣或那樣的種種矛盾和糾紛,當夫妻離婚或者家庭成員分家獨立時,勢必就要對該共有房屋進行分割分配。如還有其他疑問想找律師咨詢,歡迎在線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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