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過世后有哪些財產可以繼承
公民的遺產具體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類似車輛、證券、股權收益及股份、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一些重要的財產未具體單列出來。
需要注意的是,在繼承遺產時須考慮到被繼承人的債務問題,應先從被繼承人的遺產中償還相應債務,然后再分割剩余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二、有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的范圍?
①遺產不應包括死者與他人共有財產中屬于他人所有的財產部分。比如說,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同理,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②遺產不應包括被繼承人生前已贈給他人的財產,以及租借他人的財產。死者生前已贈與他人的財產,受贈人自贈與合同生效時起,即享有相應權利,因此,這部分財產不能作為死者的遺產。被繼承人生前租、借他人的財產,其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或出借人,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權,被繼承人死亡之后,應當交還給出租人或出借人,而不應當由繼承人繼承。
③遺產不應當包括被繼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財產。比如說常見的就是農民的宅基地、耕種的自留地、自留山等,農民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也不得作為遺產處理。
④遺產不包括被繼承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因為人身保險合同,一般都在簽訂時已經明確指定了受益人。被繼承人死亡,其保險金就屬于指定的受益人所有,不能作為遺產,也不能用來償還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
因為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那么在現在這樣一個法治社會,不管是通過什么樣的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產,或者是來歷不明的財產,即使可能老人在生前的時候是可以擁有,但是在去世以后,這筆財產也并不屬于遺產,繼承人也是無法繼承這筆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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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喻兵兵.男.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在校期間接受了專業系統的法學教育.打下了極為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并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現為江西省朗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本人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以專業.優質.耐心的法律服務贏得當事人的尊重與信賴.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秉持[尚法厚德.守護公平"的辦案理念.致力于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本人擅長婚姻家事糾紛業務.人身損害賠償(交通.工傷)糾紛業務.勞動爭議糾紛業務.各類非訴業務(檔案查詢.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及各類協議等).執業以來已辦理過幾十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廣受當事人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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