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孫女有繼承奶奶的遺產的資格嗎?
孫女在正常情況下是沒有繼承奶奶遺產的資格的,孫女享受代位繼承權的條件是:
1、被代位人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執行繼承法的意見中又進一步明確指出,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
5、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
6、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二、遺產繼承順序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如果奶奶生前沒有立遺囑,父親也在世,這種情況下,作為孩子的父親不能覺得孫女兒是可以繼承奶奶的遺產的,這對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其實孫女和奶奶之間都不屬于直系血親關系,要繼承奶奶的遺產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
遺贈與遺囑繼承該怎么區分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條件有哪些
繼承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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