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人離婚住房補貼是如何分配的
軍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補貼,如何進行分割。正確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弄清軍隊住房補貼的性質。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文職干部、士官住房補貼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住房補貼,是指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經濟補償。”很顯然,既然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補貼是以“貨幣形式”給予軍人的“經濟補償”,就應當和工資等收入屬同等性質,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補貼,應當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但《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住房資金包括住房補貼等項目,“計入個人賬戶的住房資金,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有的人就把“屬于軍隊人員個人所有”的規定理解為住房補貼是軍人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軍隊做出這樣的規定,是考慮到國家實行住房補貼的目的是確保軍人的住房。但具體到夫妻雙方如何處理這部分財產,軍隊不需要進行規范,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約定或按國家的法律進行規范。
所以,軍人的住房補貼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規定認定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二、軍人經濟適用房離婚時如何分割
軍人夫妻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按照市場評估價格進行分割。軍隊在住房制度改革時,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一般都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這是國家在考慮到軍人的實際購買能力,扣除了部分費用后做出的安排,是國家對軍人的優待措施之一。同時,根據軍隊的有關規定,一對夫妻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如果二人在離婚時按照購買時支付的金額進行分割,由保留房屋一方支付對方一半的經濟補償,這時,受償的一方便不能以同等價格再次購買同類房屋,就要以市場價重新購買或租房居住,實際上等于間接剝奪了受償一方享受軍隊房改優惠政策的權利。這樣的分割方式很顯然侵犯了受償方的合法權益。如果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分割,就能較好地體現婚姻法所確定的保護婚姻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和原則。
所以,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的規定進行處理。即:如果李某和張某都主張房屋的所有權并同意競價取得的,可由出價最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應當委托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如果雙方均不主張房屋的所有權,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委托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就所得的價款進行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處罰違法如何申請賠償
2020-12-17工資欠條算勞動爭議案件嗎
2020-11-13抵押擔保物不夠償還債務怎么辦
2020-12-10車禍得到對方諒解可不可以免刑事責任
2021-03-17經濟犯會判死刑嗎
2021-03-06民法宣告失蹤的前提是什么
2021-01-25房子抵押給個人了執行局可以執行嗎
2021-01-21業務承包關系算雇傭嗎
2021-01-13農村土地確權后是否土地變成私有
2020-11-20公司非破產清算有哪些操作流程及要點
2020-11-18連帶責任后房產贈與有效嗎
2020-11-09脫崗可以辭退嗎
2021-02-03事業單位解聘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1-01-21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法律規定
2021-02-06調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3-15如何認定猝死是否屬于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
2021-03-16我國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自殺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2021-02-07被自己的車軋死 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1-01-17沒有責任認定書的追尾事故保險理賠嗎
2021-01-16哪些事故三責險要理賠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