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收養為目的拐賣兒童是否會被判刑?
以收養為目的拐賣兒童是會被判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2)拐賣婦兒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4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5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6)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
(2)對于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夫妻之間如果無法生育的話,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到正規的領養機構去領養孩子,即便孩子不是自己拐來的,是從其他人販子手中購買的,這也都是不允許的。想為人父母的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應該站在這個孩子的親生父母親的角度上去設身處地的思考一下。
拐賣兒童罪的起訴期是多少
拐賣兒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拐賣兒童罪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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